壹、課業不佳

一、課業不佳的定義

泛指學習動機低、學業成就低和學習能力低的學生,以致於學業成績較差,測驗分數低。 

二、課業不佳的成因

(一)個人因素

1.個人解釋風格

      當個人經歷一個事件之後,會根據自己所體會到的成敗經驗,並參照自己所了解的

一切,對「經驗事件」提出不同的解釋或歸因。通常出現的解釋或歸因內容包括六類:

能力            努力

工作難度   運氣

身心狀況     別人的影響

不同的解釋或歸因內容會影響到以後學習的動機的強弱。例如月考之外,發現成

績全部不合格,該生可能會把這個事情歸因為「這次月考考不好,是因為我太笨

,所以沒有一科合格。」

    影響個人歸因的因素還有三個:穩定性、控制性、內外源。例如學生可能會把月考

成績考不好的事件歸因為──自己本身(內在)的能力(不可控)不夠,我從來都是這

麼差(穩定)。因此該生的歸因內容為「內在、不可控、穩定」。

2.習得無助感

      Seligman將習得性無助感界定為:「當個人在主觀上,預期自己的反應與結果毫無

關聯,會產生動機、認知、情緒等方面的缺陷。在動機方面,個人的行為顯得非常被動

,不會主動採取達成目標的行為,即使偶做反應,亦非常短暫;在認知方面,個體不相

信自己有能力去學習,自認無能,故對未來不抱任何成功的期望;在情緒方面,則表現

焦慮的身心反應,神情沮喪,自尊心低落。」

      因此當學生的成績長期不合格的時候,他就會開始變得不喜歡讀書,認為自己沒有

能力去學習,再怎麼唸都是沒用,導致他以後的測驗也是不合格。

3.對所有學科均無興趣;

4.學業成就低落;

5.智能不足。 

(二)同儕因素

1.受不良同學影響或引誘;

2.與同學關係不佳。

(三)學校因素

1.師生關係惡劣;

2.課程缺乏彈性;

3.考試壓力過大。

(四)家庭因素

1.親屬失和無法安心上學;

2.家庭經濟狀況不佳;

3.家庭漠視該生、或對其教育期望低;

4.在家照顧弟妹、幫忙家事。

貳、中輟

一、中輟生的定義

各國對中輟生的定義大致可以分成兩類:

1.國民義務教育階段學習中斷者

2.高等教育以下中斷學業找者

       各國所謂學生中輟皆指中斷學業一段時間而言,於我國教育部的定義,係指於「國民義務教

育期間中斷學業者」,而至於中斷學業多久算中輟?依現有法令觀之,如據國民義務教育精神及

「強迫入學條例」細則第十條等規定,「學生中途輟學、長期缺課(未經請假缺課達一星期以

上者),由學校輔導協助其返校就讀,或課以家長責任等」,故應指「七日無故缺課者」;而依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因有鑑於早期從事性交易之學童,多有中輟狀況,教育部依據

該條例定頒「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其中規定國民中學、國民中學發

現有未經請假未到校達三天以上之學生,即應列為「中途輟學學生」,依法通報並積極輔導學生

復學,同時亦透過社政單位協助家庭遭遇困難的學生,使其能順利就學。目前我國「中輟生」定

義係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採嚴謹定義,相較於其他先進國家,足見我國對於中

輟生復學輔導工作之重視。 

二、             中輟生的現況分析

     (一)教育部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提九十學年度中途輟學學生統計數據發現:

               1.輟學率最高五縣市包括:台東縣、花蓮縣、高雄縣、基隆市、屏東縣

               2.復學率最高五縣市包括:花蓮縣、嘉義市、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

               3.原住民學生佔中輟生比例較高五縣市包括:花蓮縣、台東縣、新竹縣、南投縣、屏東縣

                  顯示學生中輟現象會因地域、地方文化特性有所差異,其推動成效,亦與各地方政府資

           源及重視程度而有所差異。 

(二)另統計八十七學年度至九十學年度中輟學生數據發現如下:

         1.復學率近三年來均維持六、七成

八十七學年度至九十學年度中輟學生輟學統計表

學年別

全國學生數

截至統計期程曾中輟學生數

復學數

含歷年中輟學生之復學率

輟學率%

該學年度中輟且尚未復學之中輟學生數

該學年度中輟且尚未復學之輟學率%

八十七學年度

2919990

8368

4710

56.29%

0.29%

3658

0.13%

八十八學年度

2884388

5638

3469

61.53%

0.20%

2169

0.08%

八十九學年度

2855515

8666

6401

73.86%

0.30%

2265

0.08%

九十學年度

2849769

9464

6254

66.08%

0.33%

3210

0.11%

  

                【註】復學率=復學學生人數/輟學學生人數 

 2.輟學率較高縣市集中於東部地區

        八十七學年度至九十學年度「中輟率」較高之縣市統計表

學年度

縣市(輟學率:含歷年中輟學生之輟學率)

八十七學年度

花蓮縣(0.99%)、台東縣(0.93%)、基隆市(0.53%)、新竹市(0.52%)

八十八學年度

花蓮縣(0.92%)、台東縣(0.46%)、基隆市(0.42%)

八十九學年度

花蓮縣(0.78%)、台東縣(0.78%)、基隆市(0.50%)、高雄縣(0.50%)、屏東縣(0.50%)

九十學年度

台東縣(1.17%)、花蓮縣(0.82%)、高雄縣(0.76%)、基隆市(0.60%)、屏東縣(0.57%)

     【註】含歷年中輟學生之輟學率=截至統計期程曾中輟學生數/在學學生人數 

      八十七學年度至九十學年度「該學年度中輟且尚未復學之輟學率」較高縣市統計表

學年度

縣市(輟學率:該學年度中輟且尚未復學之輟學率)

八十七學年度

花蓮縣(0.52%)、台東縣(0.30%)、嘉義縣(0.24%)、南投縣(0.18%)、雲林縣(0.18%)

八十八學年度

花蓮縣(0.27%)、基隆市(0.15%)、屏東縣(0.13%)、台南市(0.11%)、台北縣(0.10%)

八十九學年度

台東縣(0.25%)、花蓮縣(0.18%)、南投縣(0.16%)、雲林縣(0.15%)、彰化縣(0.14%)

九十學年度

台東縣(0.44%)、花蓮縣(0.31%)、南投縣(0.24%)、基隆市(0.23%)、苗栗縣(0.19%)

      【註】該學年度中輟且尚未復學之輟學率=該學年度中輟且尚未復學之中輟學生數/在學學生人數

         3.曾輟學學生中行蹤不明學生比例偏高

       八十七學年度至九十學年度行蹤不明學生佔中輟生比例統計表

學年度

截至統計期程曾中輟學生數

行蹤不明學生

行蹤不明學生/中輟率

八十七學年度

8368

2170

25.9%

八十八學年度

5638

1739

30.8%

八十九學年度

8666

3605

41.6%

九十學年度

9464

5037

53.2%

      【註】行蹤不明學生係指學生中輟當時,通報之教育單位無法得知及掌握行蹤者

      輟學初始行蹤不明學生比例約佔曾輟學學生人數達三、四成,九十學年度更達五成,故中

  輟生之復學問題,即需警政系統介入協尋。

  4.依國中小中輟學生比例分析,國中層級約佔八成五

     國中小輟學生佔總輟學生比例表

 

八十七學年度

八十八學年度

八十九學年度

九十學年度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國中

6872

82.0

4690

83.2

7288

84.1

7956

84.1

國小

1496

18.0

948

16.8

1378

15.9

1508

15.9

全部

8368

100

5638

100

8666

100

9464

100

   國中情況相對比國小嚴重,為國小之四至五倍。

          5.中輟女學生比中輟男學生約少10%

       國中小男女輟學生佔總輟學生比例表

 

八十七學年度

八十八學年度

八十九學年度

九十學年度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男生

4972

59.4

3356

59.5

4754

54.9

5043

53.3

女生

3396

40.6

2282

40.5

3912

45.1

4421

46.7

全部

8368

100

5638

100

8666

100

9464

100

   近兩年有拉近趨勢 

6.單親家庭輟學學生佔總輟學學生比例有逐年升高趨勢

單親家庭輟學學生佔總輟學生比例統計表

學年度

單親家庭輟學學生數

單親家庭中輟學生佔中輟生比率%

八十七學年度

2414

28.85

八十八學年度

1762

31.25

八十九學年度

2980

34.89

九十學年度

3745

39.57

      平均而言佔中輟學生的三、四成,且有逐年升高趨勢,顯示單親家庭的增加及不穩性,其

  子弟有較高的輟學傾向。

          7.原住民輟學學生佔總輟學學生比例偏高

      原住民輟學學生佔總輟學生比例統計表

學年度

原住民學生總數

原住民中輟學生數

原住民中輟學生佔原住民學生比率%

原住民中輟生佔中輟生比率%

含歷年中輟學生之輟學率%

八十七學年度

60324

921

1.53

11.01

0.29

八十八學年度

61094

564

0.92

10.00

0.20

八十九學年度

64361

887

1.38

10.24

0.30

九十學年度

67474

984

1.46

10.41

0.33

(三)安置狀況

1.慈輝班

    此類為台灣省政府文教組主管,專收家庭變故、經濟困難之中輟學生,提供住宿及生活

輔導、多元另類適性教育措施,目前全省之慈輝班(含籌建中)有10所,至九十一年九月,

最大收容量為944,目前安置人數為423人。

2.資源式中途班

      此類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遴選有熱誠有意願的中小學校,比照特殊教育資源班,設置

資源式中途班,提供中輟學生多元另類適性課程,無住宿。至九十一年九月,全國設置之資

源式中途班共計85班,最大收容量為1317人,目前安置人數為644人。

3.合作式中途班

      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結合轄區內民間團體(包括宗教團體)資源,協助提供中輟生復

學輔導及另類適性課程,至九十一學年度全國合作式中途班共計11班,最大收容量為264人

,目前安置人數為137人

4.中途學校

       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與教育部聯合協調地方政府或該

部所屬福利機構與中小學合作設置,分為福利機構與中小學合作之合作式中途班及由中央協

助地方政府整合相關資源籌設之學校形態之輔導機構,簡稱獨立式中途學校,目前合作式中

途學校有三所已設置,獨立式中途學校亦有三所,其中兩所籌建中。預計完成後最大收容量

689人,目前安置人數為225人。 

二、             中輟生的成因分析

(一)個人因素

1.成就低落;

2.對所有學科均無興趣;

3.意外傷害或重大疾病;

4.智能不足;

5.精神異常;

6.身體殘疾;

7.其他。

(二)家庭因素

            中途輟學的青少年常來自於破碎、失衡或喪失功能的家庭,他們既逃學也逃家,親子關係

  不良既是因亦是果,對家庭親職的認知扭曲將影響其日後的健全家庭功能。

1.親屬失和無法安心上學;

2.家庭關係不正常;

3.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4.家庭漠視該生;

5.監護人對其教育期望低;

6.家庭經濟需其工作貼補;

7.在家照顧弟妹幫忙家事;

8.舉家躲債;

9.居家交通不便;

10.其他。

(三)學校因素

            中輟學生多群聚在學校鄰近的空屋荒地,或在放學後出入校園,伺機向在學學生威脅恐嚇

,或打架滋事危害校園的安全;而輟學後非志願重返校園的學生,再次面對充滿挫折失敗的學校

經驗,鬱積心中的無助與憤怒不啻是一顆顆不定時的炸彈,對校園、教師與其他學生均潛在著相

當的危險性,不僅增加班級管理上的困難,且極易影響其他學生產生偏差行為,以致隨之中途輟

學。

1.對學校課業無興趣;

2.考試壓力過大;

3.與某位教師關係不佳,少數教師基於愛之深,就必須責之切,對於成績不佳或行為不

適宜的學生,往往以嚴厲責罵、體罰之手段,造成彼此關係的不佳,使學生不願、不敢

到校上課。

4.課程缺乏彈性:目前的國民義務教育,有統一之教材、統一之進度,但學生的起點行

為卻不一致,又不見得有適當的補救教學措施,使不少學生在學業方面遭到失敗,失去

成就感、自信心,不得不走出教室,走出校園,到外面世界尋回自信。

5.制度之不當:學生有所犯錯,令其「帶回家管教」,用意雖好,但學生在家中無所事

事,四處游盪;對於少數偏差行為較嚴重之學生,請其改變環境,到了另一所學校,更

加不適應,只好輟學了。

(四)同儕因素

1.受不良同學影響或誘惑;

2.與同學關係不睦;

3.同學學長欺壓不敢上學;

4.其他同學因素。

(五)其他因素

1.不明原因失蹤或出走;

2.結婚;

3.其他。

參、中輟生輔導諮商介入策略

一、輟學前:及早發現,消弭輟學成因

(一)預防與早期介入策略

     1.引導學生對學業表現採樂觀學習的解釋風格-->樂觀技巧訓練

    根據研究結果顯示,學生的解釋風格、自尊與學業失敗忍受力之間有顯著相關。將正向情境解

    釋為個人、永久、概括;負向情境解釋成外在、短暫、特定,也就是所謂的樂觀解釋風格,有助

    於提高學生的學業失敗忍受力,並進而改善學業習得無助感及學業中輟的教育問題。

          最好的一種早期防策略計畫之一是由賓州大學薩立曼(Seligman)及其同僚設計的,薩立曼一直

    是憂鬱症的主要研究者,也是第一未變事情清和建立習得無助感的學者。再研究習得無助感之同時

    ,他也對學得樂觀性進行研究,並指出悲觀和憂鬱症的連帶關係。而賓州預防計劃(Penn 

       Prevention Program,PPP) 灌輸兒童抵抗悲觀而獲得良好的效果。而其實樂觀技巧可視為一種問

     題的防範方式,中輟生、或是在學業上自暴自棄的學生、或對學校沒有冀望的學生,都會認為是

    學校失敗都是自己的錯,並擴及人格上的缺失。因此這些技巧可以可以增加學生較正向的想法,降

    低負面的思危態度。

四種基本的樂觀技巧是:

(1)思維掌握

        大部分的人都無法覺察到自己的思維影響行為與情緒。使用團體討論的方式辨識學生對於

 敗的反應與思維,學習掌握自己感到失敗的事情是什麼,想法是什麼,事情發生的情況是什麼。

(2)評量

        評量已經被辨識出來的習慣性自動思考。把這些習慣性思考視為假設加以考驗,並收集證據

 資料以考量該信念的正確性。

(3)正確詮釋

        面臨失敗時,需要更正確的詮釋以對抗習慣性的想法,打斷負面詮釋的惡性循環並使態度與

 情緒獲得改善,以正確的解釋方式取代負面的思維態度及習慣性想法。

(4)解除災難

        災難化,或總往最壞處的想是無用的。其實出現最壞的可能性不高。暗想可能出現的恐怖情

 況與可能出現的最壞後果均會產生挫折、能量辜節和不必要的阻礙。

        辨識習慣性的思維、尋求證據、更多的行動選擇、消除災難化的思維等對於培養樂觀的減少

悲觀都是很重要的。

2.後設認知學習策略

        學習成敗的一個重要差別因素就是學生對於自己的學習策略之覺察程度,很多學業危機的學

 生無法覺察其學習策略不足或效果不好。因此,教導學生學習策略也是一種很好的輔導方式。

        學習策略就是將認知能力和後社認知能力融合到知識的學習歷程之中的一種計畫 (Cohen&

 de Betteourt, 1991;Zigmond,1990)而後設任隻就是雞島學生如何觀察、監督喊檢討自己的學

 習策略或計畫。認知就是斯考。認知技能是思考的必要條件,例如:學會借位是小學數學中的必

 要認知技能。後設認知就是思考有關的問題。對於功課不好的學生而言,特別需要教導後設認知

 策略。年齡月大的學生所採用的認知策略愈有效,學生對於自己的任隻策略隻覺察與閱讀成雞的

 提升有密切的關西,也就是說在閱讀時能隨時檢討描述所發生的思考過程而學生理解程度比沒有

 思考的學生高。後設認知的教學目標就是增進學生覺察自己的學習情形,並學會控制自己的學習

 行為。 

  Costa(1984)提出學校教師可以用來提升學生後設認知的十五種策略,包括:

(1)計畫策略:事前計劃,全成施行計畫,事後評估計畫。  

(2)提出問題:例如『我已知道什麼?』、『我還有什麼不知道?』、『我該留意什麼?』等等。

(3)有意識的選擇:在做決定之前或當下,對於『關係的了解,可以增進學生做決定時的後設認知

     能力。例如:教師以『小華,你這樣敲桌子會影響到我上課,我不能專心獎靠,你也學不到東

     西,是不是可以不要在敲了?』來替代沒有說明原因的喝斥『你不要在敲了』,增加學生的後

      設認知。

(4)用多重指標評量:在力求情提升學生後設認知的方想上,可以採用類似下述的問題,進行學習 

    評量:『1.你們覺得怎樣讀比較快樂?』、『2.怎樣做會是自己喜歡的學習方式?會什麼?』  

    等等。  

 (5)找出貢獻:讓學生同儕中自評『我做了什麼?是我自己感到光榮的?』、『我喜歡怎樣獎賞

       我自己?』重點在讓學生自己了解獎賞和行為表現的關係。

(6)限制再說『我不能』:以正向內而言,提升自我小能,增加『能力感』;引導學生在『我知道 

   什麼』和『我還需要知道什麼』中間釐清界線,以『我還需要什麼訊息或技術』等積極陳述,

   來替『我不能』的消極說法。

(7)重述或反映學生的想法:教師可經常使用如下的語句:『你是否能告訴我,這個用意是你.

     是否可以換句話說?』、『很好,你現在正在評估對不對?』、『我看的出來你在作計畫 

     。』幫助學生了解他們的思考現象,並強化之。

(8)指出學生正在做的後設認知行為

(9)澄清學生的用語:例如:『你說的k館是什麼地方啊?』、『你說的他們是指誰啊?』。

(10)使用角色扮演或模仿:對一件事情好領悟最好領悟的途徑,就是『演示』出來;例如想了且瞎

        子的生活心境,就是扮演瞎子,透過扮演可以超越個人,受設認知扁在充分運作。

(11)指導學生追索和紀錄思路:可以用來追索和記錄思路的技巧很窩,例如:『焦點詢問法』,即

      可用以比較湍點間的變化,看看自己卡住的是哪些想法?又是什麼讓自己釋放?

(12)示範:教師主動第將自己的計畫、監控、預測或評估的活動『說出來分享給學生。』 

(13)指導學生畫出圖案:例如可以用來要求學生畫家居生活圖,替代要求學生描述家庭生活。

(14)指導學生簡述語意、摘要或段落文意標示。 

(15)指導學生使用(路線)圖示:例如要學生畫決策樹以檢查自己的控制歷程。

3.合作學習

      對於課業不佳的學生來說,同儕因素的影響是有一定的份量。藉由同儕間的鼓譟,很容易就失

去方向,放棄學業。而老師面對一個異質性很高的班級也很頭痛,能力技能相差很多容易顧此失彼

,合作學習小組就是一種解決的方式。

       合作學習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進行,1.依不同的工作結構來設計,有些工作已經加以細分,所

以學生可以單獨做,其他則是小組一齊做。一起工作可以鼓勵能力高的教能力差,是一種真正的合

作學習環境。2.依照不同的誘因來設計,例如團體成績的計算是個別成績分數的平均或總合,或以

整個的團體表現來計算成績。合作學習團體可能幫助危機學生獲得一個同儕支援團體。

       合作學習有幾個目的。1.合作模式是一種可以取代個別競爭模式的健康方式,過度的個別競爭

對於危機學生的學習動機有很大的壞處,學習成功的合作小組成員協助同學成功的經驗。有成功的

經驗,都會覺得自己很行、很滿意、可以得到同學的尊重。對於總得不到成就感的危機學生而言,

成功的經驗無異於一計強心針。2.合作學習強調同學間的相互幫助與支援而非競爭,有如運動團隊

,個人表現愈好,對團體的幫助愈大;能力高予能力低的同學都可以獲得很不少的經驗;能力低的

同學可以得到同學們的協助,能力高的同學可以幫助別人的經驗中對於學習內容有更深入的了解。

        合作學習有助於提高學生的學習成就,有有助於危機學生的情感發展、一高學習動機、獲得同

學的協助與支援、自我的貢獻感和自尊的提昇。因為同儕的支援是一種最自然的教育方式而增進同

學間的親密情誼,使可能因為情緒或社交困擾瀕臨輟學的學生得到幫助。

4.同儕支援網路

      合作學習團體藉由精心設計和有目的的安排之下,形成一個同儕支援網路。高危學生有了同儕

之間的支持,鞏固小組同學、班上其他同學、或與學校之間形成較深的情誼。所謂的高危學生並沒

有經由正式的篩選程序選出,但能與正向行為的同儕維持起碼的關係。如此,同儕隻元網路才能發

揮最基本的功能。

同儕支援網路的形成有幾個重要步驟:

(1)        利用許多危機學生的預測變項檢核表以辨識可能的危機學生。

(2)       危機學生確定之後,教師、輔導人員必須慎選小組成員以使合作學習小處發揮同儕支持網路的

    功能。把最需要支持的學生當目標放在各組裡面,每組五人,最好每組只有一位高危學生。對

    於學習動機、學業、行為原本就有互相不良影響的同學不要放在同一組之中,其餘四名的成員

    最好異質性高一些。

(3)     每組學生指少要有一位熱團體工作的學生,可以的話團體中也需要具有外交長才的和平天使,

    盡量避免將可能形成負面團體之人格特質的學生放在一起。

(4)     此種合作學習團體要形成同儕網路支持必須維持九到十二個星期以上,目的在於使高危學生能

    和較少危機的學生共處以形成一個同儕支持的網路。當然最重要的是透過活動時的互動形成相

    互依賴的合作分工。

       精心設計結構佳的分組合作學習能形成一個同儕支援網路而趕變學生在學校的學習經驗。同儕

支援網路提供危機學生發展與同儕正向互動的機會,在團體的支持下學習社交技巧、批判性思考,

以及各種學科領域的探討。 

〈二〉課業不佳的類型與介入輔導策略

個人因素

•低學習動機

 

 

 

 

 

•學生本身對學校的課業缺乏學習的意願

 

 

 

 

 

•給學生建立自信心和觀念:說明人生並非只有讀書好才會成功,人生還有許多條路可以走,一樣會成功

•輔導學生找到自己的興趣、長處,讓學生加以發展,而覺得自己有所價值,讓學生能夠得到「因材施教」的適性教育

•培養學生參與各項活動的興趣,鼓勵報名參加「聯課活動」

•低學習成就

•在課業方面得不到成就感

•落實補救教學

•對學生加強「學習輔導」,重拾其念書的興趣

•給予適切的安置,例如實施「技藝教育」,讓學業成就不佳但具備職業性向的學生有習得一技之長的機會

•學習能力低

•行為偏差

•具有偏差行為的學生,如:抽煙、打架、認識壞朋友、四處游蕩、飆車、流連與電玩、網咖或撞球場

個別諮商

進行團體輔導方案,如:

§自我探索方案

§時間管理方案

§問題解決訓練

§情緒宣洩、情緒管理

§正確休閒觀念

§人際關係訓練

•個人的心理與情緒困擾

•具有精神疾病或情緒問題的學生

•轉介心理諮商中心或衛生醫療機構

家庭因素

•父母管教不當

 

•父母溺愛、放任孩子,造成孩子在外遊蕩

 

•加強親職教育:

  §建立父母教育孩子的正確管教態度

  §加強父母基本的教育子女的能力

  §提供父母教育子女的方法

   §傳達父母落實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提供父母有效增進「親子溝通」的技巧

   §教導父母如在家中營造孩子「學習」的

   環境

•做好親師溝通,電話聯繫、家庭訪問

 

 

•家庭關係不正常

 

•父母本身相處出現了裂痕,而疏於照顧孩子

•父母失和學生無法安心上學

•單親家庭

•父母角色分配不平均,在只有一方負擔全部家計之下,對孩子的關心及照顧受到影響

•父母對孩子的學業低期望

•家長因本身教育程度不高,對孩子的教育期望較低,甚至不支持孩子接受教育、不關心孩子的學業

•家長疏於營造孩子學習的環境

學校因素

•師生關係不佳

•教師對於成績不佳或行為不適宜的學生,往往以嚴厲責罵、體罰的手段因應,造成師生關係僵化

•加強學生適應生活的能力,培養良好的處理事情的方式及問題解決技巧,幫助學生發展出正確的人生態度

•強調「五育並重」,並加強生活教育

•積極推展補救教學措施

•規劃多元型態課程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

•對於確實無法適應學校課程而缺乏就學意願的學生,可規劃在校外以學徒式技藝教育方式輔導其穩定就業

•提供適性的課程,協助學生適應學校生活

•和導師保持密切聯繫、合作,並可提供諮詢

•課程缺乏彈性

•學校實施的課程有統一的教材、統一的進度,但學生的起點行為與個別能力並不相同,且無適當的補救教學的措施來輔助學生學習,不少學生在學業方面遭到失敗,失去成就感、自信心

•課程內容艱深,教材教法枯燥無趣

•上課時間、排課時間過僵化

•課程內容無法滿足學生的需要

•學校適應不良

•學生無法適應學校的學習環境或班級環境

同儕因素

•同儕團體影響

•不良同學或朋友的引誘或影響,排斥家庭和學校,甚至加入幫派

•進行團體輔導方案:

 §人際關係訓練

 §問題解決能力訓練

 §溝通能力訓練

 §情緒管理

 §建立學生有正向的「自我概念」

•個別諮商

•與同儕關係不良

•和班上同學或朋友的關係不良

•群體生活適應不良

•受同學欺負不敢上學

•在學校受到同學的欺負產生懼怕而不敢到校上課

社會因素

•經濟不景氣

•因家庭經濟而需負起生活家計的責任

•孩子在家幫忙照顧弟妹、幫忙家事

•與當地政府的社工人員合作,賦予低收入家庭相關福利措施,讓孩子能夠減少對家庭生計所需揹負的重擔

•爭取學校、社區財源,救濟學生家庭生計

•進行團體輔導方案:

  §社會事件探討〈如:自殺、吸毒、飆車、網路援交等等〉

  §澄清學生對「青少年次文化」的迷思

  §瞭解「青少年次文化」所帶來的影響〈如:模仿行為、次文化語言、從眾心理、價值觀等,對個人生活的影響〉

•社會不良風氣

•「投機」的觀念:從事容易賺錢的工作,以最少的勞力、最快的速度換取最大的酬勞,例如,網路援交、當檳榔西施、去KTV打工等

•「拜金」、崇尚「流行」與「名牌」

•大眾傳播媒體的不良引導

•傳播媒體經常報導負面的社會事件,造成孩子不良的示範

二、輟學中:積極聯繫,協助復學

(一)學校輔導

1.中途輟學學生迅速通報。

2.與輟學學生保持聯繫,協助其返校就讀。

(二)警政系統

有關警察局協助尋獲中輟生之處理方式:

1.通知家長領回並通知學校

2.涉足於不良場所為保護個案者則通知社政單位〈如:縣政府社會局〉

(三)社會資源

1.建立資源網路,提供輟學學生各項資訊:

例如對於確實無法適應學校課程而缺乏就學意願的學生,可規劃在校外以學徒式技藝教育方式輔導其穩定就業。

2.對有復學意願而經濟困難者給予協助:

如對家庭貧困或家庭功能不彰的學生來說,可以轉介至家扶中心、社會局或請新希望文教基金會、少輔會志工協助追蹤,提供社會福利救助或協助學生轉讀補校。

3.動員相關機構給予照顧關懷:

例如對於失親或單親家庭學生,可以轉介至慈輝教育班〈目前全省包括籌措中的共有十所〉,以高雄縣大寮國中慈輝班為例,其所招收的對象有:〈1〉父母雙亡;〈2〉父母中有一方單亡,子女由另一方撫養時其教養未能全心投入;〈3〉父母離異,將子女寄養於親戚家中;〈4〉已離婚或分居之父母,其子女雖帶在身邊但無力管束者;〈5〉父母雖無離異,但有一方卻在獄中服刑或不知去向者;〈6〉家中貧困者或低收入戶;〈7〉家庭暴力需安置處理者。慈輝班專收因家庭變故、經濟困難之中輟生,提供住宿及生活輔導、多元另類適性教育。

4.避免輟學生成為犯罪人口:

例如接受保護管束或犯案的青少年學生,可轉介至少年隊少年輔導委員會接受輔導,避免讓這些學生的行為持續惡化。

 

三、復學後:個案輔導,協助適應

(一)學生安置:

返校後的學生可視學生的個別狀況安置於潛能開發班、適性教育班、傳統藝術教育班、技藝教育班、資源班、中途班〈資源式〉、慈輝班或中途學校等等。

(二)學校輔導:

1〉擬定中輟學生復學輔導計劃及其他相關具體措施:

召開中輟生復學安置會議,展開對中輟生的安置--中途式資源班,提供學生不同、另類的課程

選擇管道,以留住更多學生在學校,增進中輟生之安置、學習,輔導培養學生的興趣與自信效

能。

2〉針對中輟生設計多元化教學方案:

如加強技藝課程之學習,利用資源班方式抽離部分課程加強輔導  

3〉建立學生基本資料:

詳細登錄中輟生檔案資料,包括輟學日期、輔導日期、輔導復學、回流輟學情形,徹底掌握校內
中輟生資料紀錄學生在校適應行為,以作為輔導之依據,並隨時將輔導情形詳加紀錄建檔。 

4〉強化認輔制度:

對於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的學生,單靠導師的力量是不夠的,校方宜加強認輔制度的實施,安

排具備愛心、熱心之認輔教師認輔中途輟學及有輟學紀錄之復學學生列為優先認輔對象;或由

愛心媽媽的關懷,透過晤談、電話關懷、親師合作,持續協助復學生,使降低再輟的機率。

5〉增進教師的輔導知能:

學校可定期舉辦認輔教師工作研討會,或教師的輔導知能研習,教導教師輔導學生的適當方

式。如辦理個案研討會、主題輔導工作坊、學生生涯規劃工作坊、認輔教師研習、專題講座等

以提升教師輔導知能。

6〉結合民間資源:

如家扶中心、世界展望會、宗教團體等公益團體的力量,建立支持性及矯治性的輔導網路,以

強化學校輔導機制,有效輔導中輟生完成學業。

7〉加強親職教育:

建立父母正確的管教態度,加強基本的教育子女能力,給予孩子適當的關愛與協助,使孩子在

家庭中能適性成長。

8〉加強生活教育:

學校應五育並重,加強學生的適應生活能力,培養良好的處理事情方式及問題解決技巧,使學

生發展出正確的人生態度。  

    9〉實施多元輔導策略:  

推動小團體輔導、個案輔導、親職教育講座、學習輔導、兩性平等教育、生活與行為輔導,透

過各項資源整合、各類活動辦理,激發教師發揮教育愛,關懷中輟生、找回中輟生,以達到輟

不再輟,並開發學生多元智慧及潛能,以落實「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零拒絕教育。  

    10)發掘孩子們的正向資源  

     1.尋找學生的例外成功經驗  

        事實上,沒有一個學生無時無刻都處在困擾當中,不論多麼麻煩的問題,總有問題不發

生的時候,這就是所謂的「例外」。例外往往是學生的能力與潛能所在,老師協助學生找尋

例外經驗,可以幫助學生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當學生只記得問題發生的情況時,他會感覺到挫折與失敗,沒有力量去解決問題;相反

如學生能清楚的知道自己也有不發生問題的時候,他會覺得自己是一個有價值的人,有較好的

動機與能力去面對與處理自己的問題,同時,例外的成功經驗會讓學生覺得有信心,進而願意

付出行動來解決自己的問題。

       老師引發學生的成功例外經驗,是建立學生自信心與價值感的重要方法,而這些例外成

,正也是學生展現行動力的基礎。下列的問句可供參考:

「什麼時候問題不發生?」

「你做了哪些不同的事?」

「別人會看到你有哪些不一樣的行為?」

「你仔細想一想,有哪些時候這些問題是不發生的?」

「以前有沒有遇過類似的問題,那時候你是如何處理的?」

「過去的處理方法中,有沒有可以解決現在問題的方法?」

「所以,當你繼續做這些事時,你想你是不是已經邁向你想要的軌道上了?」

「你怎樣持續這些改變?」

「別人如何知道你將持續呢?」     

2.發展學生未來想像的願景  

      當學生無法想出一個正向的目標,或者學生認為自己不可能有例外的成功事件,也或者學

生對自己想要改變的目標不清楚時,可以使用未來假設方式讓學生去想出目標,然後再尋找例

外的方法來處理。讓學生想像問題已經解決的情況,可以發展出學生改變的可能性。

    如何催化學生未來想像的願景,下列問句可供參考:

「如果在你前面有一個水晶球,可以看到你美好的未來,你猜你會看到什麼?」

「假如我擁有一個魔術鏡可以看到你,你想我會看到你做哪些不一樣的事情?」

「下一次我們再見面時,如果你要告訴我你已經發生一些改變,哪怕只是小改變,你會告訴我

什麼?」

「假如問題已經解決了,你的人際關係變好了,你會有哪些不一樣的行為?」

      上述問句的思考方式,對許多學生來說也許是很陌生的,學生很難想像問題已經解決的情

況,因此當學生回答「不知道」時,也不需要著急,但也不要輕言放棄,因為學生只是以前沒

有想過這樣的情況,並表示永遠不知道,我們需要一些耐心與對學生的信任,鼓勵他們試試

看,用這種未來想像的問句,幫助他們找到問題解決的線索。  

3.使用正向的回饋  

      利用同儕合作學習的技巧,去正向肯定學生的能力。當老師發現學生身上的正向資源及潛

在的能力時,並真心讚美,學生往往能放棄防衛,收起憤怒、鬱卒、害怕、悲傷和焦慮,真誠

的與老師互動。例如,老師可說:

你的學費以及生活費都是靠你自己打工賺錢來的,真是不容易,也令我深深感動。由於小時

候窮苦的經驗,你不但自力更生,而且能珍惜你所擁有的東西,這是一種負責的表現。

     其次,除了讚美以外,老師還可以提供一些訊息給學生。提供訊息的目的在幫助學生用新

的角度來思考問題,找到改變的行動與方向。例如,老師可說:

「我知道你打工是為了不增加家裡的經濟困難,這也是一種負責的表現。不過,當你花了太多

的時間在打工上面時,反而影響了課業,這樣說不定更讓家裡的人擔心。我很高興你已經注意

到打工時間太長已經影響了你的課業,並且在思考怎樣調整自己的作息,這對你而言,是一件

非常重要的事情。」  

「讚美」在增加學生的例外成經驗;「提供訊息」使學生往問題解決的道路上前進。  

4.利用教學活動,提升學生的自我認同。  

      教師在課堂上的教學,可以指派所謂較具些許高危傾向的學生,擔任小幫手的工作或者是

賦予一些任務,讓學生產生責任感,並藉由達成此項工作或是行為,得到同學及教師的肯定、

讚賞,藉此提升學生對自己的認同感,產生信心,將正向因子展現出來,減低負項行為的發生

。同儕間的肯定,有可能會比老師的鼓勵來的更具有影響力,將學生的正向資源在大眾面前表

現出來,更是肯定其能力。學生自尊的提升,有助於高危行為的減緩。  

     行為的塑造並非一蹴可幾,要學生在短時間內就做很大的改變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

在過去或當下的經驗裡,其實學生有很多的正向成功經驗及能力,學生的這些正向因子,正是

建立信心與行為改變的基石。「一枝草,一點露」,如能去發掘學生的正向資源,並去鼓勵他

,一步一腳印,循序漸進,從「例外」、「未來願景」、「正向回饋」著手,學生的改變是可

能的,而也相信學生的進步更是我們的期望。  

〈三〉輔導普通班老師接納中輟生

         普通班老師要面對「接納中輟生」這樣的挑戰,並且把它處理好,並不是一件容易而簡單

的事。輔導老師可以幫助正在為班上的「特殊分子」而傷神的普通班老師、導師們建立一些基本

概念:面對中輟生時,「先不要急著說應該要做什麼,而應先說我們不要做什麼」。以下「四個

不要」,或許無法解決所有的問題,然而是一種基本的態度與方向:

※消去法一︰不要理會他的中輟生「身份」 

   每一個中輟生的形成,都有著很不同的背景差異,因此,他們的特質和需要也很不相同。如果

你對眼前這個中輟孩子完全沒有經驗也沒有什麼好的應對方法,那麼,首先,你要做的是︰盡可

能不要讓他成為你的心理負擔——有時候我們光是用想像的,就能把自己煩得要命、嚇得半死—

—視他為一般的孩子!你不必用特別的方法對他,只需一視同仁!如果可以加上多一點點的彈性

,和一些些的關心,那麼你至少已經有75分了!當然,恰當的關心得建立在你對他確實的瞭解上

,如果可以,透過各種可能的方法,對他多些瞭解是必要的。事實上,對已被貼上標籤的孩子們

來說,你「一視同仁」的心意和態度,有時,對他們反而是更實際的體貼呢! 

※消去法二︰不要一直想著他應該怎樣,試著去想「他需要什麼?」

     當我們心中存有一種標準或期待,往往阻礙了我們從孩子自身出發,來思考他的處境、感覺

及需求,然而,一個人的行動常是來自於他的需求。瞭解需求,能引發行動﹔而放下標準、期待

,能幫助我們看到需求。很多老師在帶中輟生的過程中受到很大的挫敗,究其原因,多半來自於

有了過當的錯誤期待。想想看,一個課業已落後一大截的學生,他如何還能聽課聽得津津有味﹖

一個十多歲精力旺盛的年輕人,他能不找喳,而只是打打瞌睡、說說話,就已經很「配合」了,

千萬不宜冷嘲熱諷的批評、口下不留情。

     如果你真的在乎他的學習態度和成效,其實可以為他做些特別安排,也許他需要的是多一些

練習或是多一些鼓勵,那麼你可以利用一點課餘時間,教他一兩個他可能會感興趣的問題,或是

安排、鼓勵一兩個熱心的同學陪著他、慢慢教他,或是特別買一本書送給他、請他看場好電

影....,學習的場所和方式,本來就不限於課本、教室和學校啊!尤其是對這些曾經中輟、

正待重新出發的大孩子們。千萬不要急盼回饋,當然也不要太快放棄,當你很想放棄時,請記得

:「曾種下的種子,正等待時機發芽!」 

 

※消去法三︰不要將責任都放在他身上 

     當你的班上來了位中輟生,發生了整潔、秩序班級競賽退步、班上氣氛騷動、任課老師加倍

辛苦……等等麻煩時,是否你也會有不平,「為什麼我苦心經營的班級(整潔、秩序)佳績,要

因為這個學生而受到影響!」一池靜水,豈有不因一顆小石子而起漣漪的﹖然而池水終究能恢復

平靜,卻因為攪動,才能翻入氧氣,增進活性。中輟生自然需為班上情形之轉變負影響之責,然

而,並不足以扛起所有責任,否則,我們便輕易地將教師主權讓渡出去了。教育是發展的、前行

的、並不斷加入或衍生新事物的。今天,不管來了一個資優生或是來了一個中輟生,對班級而言

,都是一種變動。來了資優生,或許你要處理他與同學間的疏離、惡性比較等﹔而來了一個中輟

生,你便是要處理他對學習的態度、同學對他的排斥等。作為一個班級經營者,這一切都將納入

發展適合你、適合班級的教學計劃中。 

 

※消去四法︰不要任由自己孤單面對——找尋可以協助你的熱心家長,

大家一起來! 

     你可以組織一個班級義工團,並找出一兩個主要負責人來協助你運作這個團,因為你勢必沒有

太多時間可以持續的投入,義工團員可以是班級中的學生家長、退休老師、社區愛心媽媽、專業

輔導工作者(例如,與你私交較好的輔導員)....。做什麼呢﹖就先看看他們能帶孩子們做

些什麼吧︰逛圖書館、做幾道小點心、看部影片聊聊觀後感、談談人生經驗和歷練、爬爬山、定

時的讀書會、體能競賽、各行各業或公益團體的參觀....。義工團並不需具備太專業的輔導

諮商能力,只要願意多花時間、心力,陪伴、關懷孩子,契機就是這樣發生的。

〈四〉社會資源:

1)設置學校社工人員,提供家庭扶助與諮商服務:

        當前家庭問題叢生,最引人注目者為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事件。許多中輟學生來自破碎或功能

薄弱的家庭環境,家長本身即是學生產生問題的根源,或對學生身心造成長期的戕害。然而,這

類家長幾乎是學校各類親職教育活動的缺席者,對學校的輔導工作形成莫大的阻礙。為破除此一

障礙,亟需政府教育與社政部門聯手推動學校社工人員的設置,或由地方縣市政府社會局派駐社

工人員駐校服務,直接為須特別扶助的家庭提供家庭諮商服務,或為須特別扶助的學生尋求社會

資源與提供安置服務。

2)與民間機構合作,舉辦青少年休閒娛樂活動:

        現今青少年生活空間狹隘,休閒活動內容乏善可陳,不喜歡讀書的青少年更是物以類聚,經

常結伴流連在KTV、撞球場、泡沫紅茶、或檳榔攤,或結夥飆車、濫用藥物等,容易受到不良友

伴的負面影響,且深陷其中無法自拔,甚至造成社會治安的不定時炸彈。政府社政部門亟需正視

此一青少年社會問題,從改造青少年從事休閒活動的生態環境著手,與民間機構合作,多加舉辦

有益身心健康且能激發潛能的休閒活動,並配合取締不良娛樂場所,盡力防治青少年受到不良友

伴的污染。

3)建構社區與校園聯防網絡,實施社區處遇:

       黑幫進入校園吸收學生,偏差團體次文化的滲透使得校園染上暴力與犯罪的陰影。此一問題

的防治與解決之道有賴政府單位積極鼓勵社區警政、司法、社會等各類體系資源和學校教育體系

協同合作,建構一個以校園為中心的社區聯防網絡,以多元面向來預防輟學青少年流連街頭或打

架滋事,並由此聯防網絡中的各類專業輔導人員,協力輔導青少年改變偏差行為,應是兼具治標

與治本的社區處遇對策。

4)綜合宗教信仰、民間遊藝,以增強自信心:

         可以透過一些課外活動來增加青少年的自信心,例如舞龍、舞獅、八家將、官將首、小法團

等,都可以使青少年發揮個人的潛能,培養課業以外的興趣。 

肆、相關法律與倫理準則

     強迫入學條例

名稱 強迫入學條例(民國92年01月15日修正)
第1條 本條例依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
第2條 六歲至十五歲國民(以下稱適齡國民)之強迫入學,依本條例之規定。
第3條 直轄市、縣(市)為辦理強迫入學事宜,設直轄市、縣(市)強迫入學委員會,由直轄市、縣(市)長、教育、民政、財政、主計、警政等單位主管、議會代表及鄉(鎮、市、區)長組織之;以直轄市、縣(市)長為主任委員,教育局局長為副主任委員。
第4條 (鎮、市、區)為辦理強迫入學事宜,設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由鄉(鎮、市、區)長、民政、財政、戶政、衛生等單位主管、地方民意代表及國民中、小學校長組織之;以鄉(鎮、市、區)長為主任委員。
第5條 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負責宣導及督促本鄉(鎮、市、區)適齡國民入學。
第6條 適齡國民之父母或監護人有督促子女或受監護人入學之義務,並配合學校實施家庭教育;收容或受託監護適齡國民之機構或個人,亦同。
第7條 六歲應入國民小學之國民,由當地戶政機關於每年五月底前調查造冊,送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六月十五日前依學區分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學。

前項所定之調查造冊,必要時戶政機關得協調當地國民小學協助辦理。

第8條 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五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分發,並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國民中學。
第9條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其因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而不能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福利法規或以特別救助方式協助解決其困難。

前項適齡國民,除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定情形外,其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仍不送入學者,應由學校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予以書面警告,並限期入學。

經警告並限期入學,仍不遵行者,由鄉(鎮、市、區)公所處一百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如未遵限入學,得繼續處罰至入學為止。

第10條 (刪除)
第11條 依本條例規定所處罰鍰,逾期不繳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第12條 適齡國民因殘障、疾病、發育不良、性格或行為異常,達到不能入學之程度,經公立醫療機構證明者,得核定暫緩入學。但健康恢復後仍應入學。適齡國民經公立醫療機構鑑定證明,確屬重度智能不足者,得免強迫入學。
第13條 身心障礙之適齡國民,應經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後,安置入學實施特殊教育。但經鑑定確有暫緩入學之必要者,得予核定暫緩入學,最長以一年為限,並應副知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

前項暫緩入學之核定基準、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第14條 偏遠地區,因路途遙遠無法當日往返上學之學生,學校應提供膳宿設備。
第15條 適齡國民隨同家庭遷移戶籍者,由遷入地戶政機關以副本通知當地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或轉學事宜。
第16條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教育部定之。
第17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名稱:

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民國91年12月09日修正)

第1條 教育部為加強國民教育階段中途輟學學生(以下簡稱中輟生)之通報,輔導中輟生復學,並協助其順利完成國民教育,特依強迫入學條例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2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發現學生有未經請假、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者,或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者,列為中輟生,應立即填具通報單通報直轄市、縣(市)政府,並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事宜。

前項未請假學生包括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之學生。

第3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學校通報之中輟生資料後,應於三日內彙報教育部。教育部應即將中途輟學而行蹤不明學生檔案資料函送內政部警政署。

對於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因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而不能入學者,學校應檢具該生及其家庭相關資料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學校之通報,應立即指派社工人員調查,依社會福利法規予以特別救助,亦得請家庭教育中心提供親職教育之諮詢服務。

第4條
內政部警政署接獲教育部函送之中途輟學而行蹤不明學生資料後,立即透過其資訊設施系統傳送各
地警政單位,配合查尋。
各地警政單位協尋查獲中途輟學而行蹤不明學生應即通知原就讀學校之主管教育及社政行政機關,
會同學校及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輔導學生復學。
直轄市、縣(市) 政府應指定聯絡人於非上班時間,即時受理警政單位通知,執行協助尋獲學生之復
學事宜。
第5條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對中輟生應依強迫入學條例第九條至第十五條之規定辦理,並積極輔導其復學
;施予適當之課後照顧;經原就讀學校輔導復學者,學校應將學生資料報知該管主管教育及社政行
政機關;行蹤不明之中輟生復學後,報由教育部函轉內政部警政署註銷失蹤列管。

前項中輟生追蹤管制期限,至其年滿十六歲止。
第6條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應建立中輟生檔案,詳細記載中輟生資料,包括輟學日期、通報及輔導紀錄、
復學日期、再度中輟情形、追蹤輔導紀錄等。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應於每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內檢討輔導學生復學成效。

第7條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對中輟生復學後,應配合學校認輔制度之推動,優先列為認輔對象。
第8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經常輟學及輟學後長期未復學學生,得洽商民間機構、團體協助追蹤輔導復學。
第9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國民小學、國民中學中輟復學學生不適應一般學校常態教育課程者,應設慈輝班等多元型態中介教育設施,提供適性教育課程,避免學生再度中輟。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定期辦理中輟生通報及復學輔導工作之督導考評。

學校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權責如下:

一、學校:確實通報,建立中輟生檔案,配合強迫入學委員會督導復學, 安排教師認輔中輟復學學生。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督導學校執行通報業務,結合民間團體追蹤輔導長期(多次) 中輟生,籌設多元中介教育設施,規劃適性教育課程。

前項督導考評結果,應列入考績中考評之。

第11條 教育部應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有關中輟生通報及輔導復學事項。
第12條 對通報及復學輔導工作執行績效良好者,由相關主管機關予以獎勵。
第13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有關課業不佳與中輟的問題討論

    一、在預防中輟輔導方面做了許多的努力,為什麼仍「留不住」學生?〈意即為何學生中輟率仍是年

        年升高?〉

       1.    學校環境沒有改變

           其實台灣的教育體制及環境很不適合學生的發展,不過還是有許多可以變化的空間。然而大部份

    的學校環境依然故我,並沒有顧及到學生的發展,學校沒有吸引力,甚至讓學生產生挫折、失意的感

    覺,學校的教學環境是需要負很大的責任。錯誤的環境,如何留得住學生?

2.    學校沒有吸引力受挫,挫折感,師長排斥 

    學校是學生主要長時間活動的空間,除了接受教育之外,學校就像個小型社會,還要學習人際技

巧等等在學習的過程中,假使遭受同學及師長的排斥,很容易產生挫折感,甚至導致低自尊的意像

出現,這些都是引發學生中輟的原因,不想繼續留在學校,因在學校中找不到成就感,或者是歸屬

感。

3.    家庭因素父母不支持

  社會經濟的變動,有時候家庭的經濟狀況不允許孩子繼續唸書,父母的要求下必須出外工作賺錢

養家,因此父母的不支持也是導致孩子中輟的一個主因。

4.    考試壓力-升學 

二、面對中輟生,輔導老師可能遇到哪些困難?

1. 學生中輟,人沒到學校上課,無法進行輔導。

2. 學生本心即無心改變,無心向學。

3. 沒有支持他改變的環境:例如,學生本身家庭問題,有些時候是學校輔導老師難以介入改善的,

   學生仍然處於有問題的環境中。

4. 改變不了個案以外的人,例如父母、師長對學生的管教態度,同學對個案的觀感、態度。 

三、中輟生回校是代表問題已經解決?什麼樣的狀況之下中輟的危機才算解除?

1. 學生願意來上學和持續來學校上課:面對學校課程,學生願意留在座位上面,或者在輔導老師的

  安排之下,學生可以在學校從事自己喜歡的事情,如打球、幫老師打資料之類的。總之,學生願

  意在上課的時間當中留在學校面。

2. 和同學和師長關係變好,不再被排擠或歧視。

3. 主動參加學校活動:學生可以主動的參與學校的活動,像是運動會、每天的升旗降旗典禮、園遊

   會、交由之類的活動。

4. 家庭問題得到改變:家中的成員關心學生的狀況、經濟得到社會單位的支持、父母親之間的婚姻

   問題也不必透過孩子發洩等等。

5. 學生本身問題得到解決:例如家庭環境、與父母親的關係、與同學之間的關係等得到改變、解決。

6. 家庭問題得到改變:家中的成員關心學生的狀況、經濟得到社會單位的支持、父母親之間的婚姻

   問題也不必透過孩子發洩等等。

7. 同儕影響:新的班級帶給學生溫暖的感覺,使其願意留在學校、外面的朋友鼓勵學生完成學業,

   並堅持直到獲得國中畢業證書。

陸、參考資料

 1.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1998)。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對中途輟學學生的關懷與服務,扶幼季刊,104

    期,21-22。

2.教育部〈91〉。學生輔導月刊,81期。

3.教育部〈91〉。學風輔導月刊,82期。

4.J . Jeffries McWhirter , Benedict T. Mc Whirter , Anna M. McWhirter, Ellen Hawley McWhirter

  ,王寶墉譯〈2002〉。《新新人類五大危機:綜合輔導策略》,台北:心理出版社。

5.林文瑛、文震武、黃富源〈1999〉。青少年犯罪形成歷程的學校因素探討。台灣社會問遺研究學術研

討會論文。台北:中央研究院。

6.呂怜慧(民91):變調的求學路--中途輟學學生對生活事件解釋風格之尋跡。國立之話師範大學輔導與

諮商學系輔導活動教學碩士班。

 

 自殺意念與行為藥物濫用與成癮攻擊行為與暴力未保護性行為與懷孕 身體意象不良與飲食異常網路成癮

授課老師:林杏足 網站建立日期:2000/03/16  網站更新日期:2003/07/15